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C18*** | 2024-12-2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