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C30*** | 2024-07-0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