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S6*** | 2024-07-05 |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吹降臄z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