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65*** | 2024-11-10 | 不按交通信號指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遼BKF*** | 2024-08-28 | 不按交通信號指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