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EF0*** | 2024-10-0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