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蒙G24*** | 2024-08-19 | 不按規定停車 | 50 | 未知 |
蒙G24*** | 2024-08-22 | 不按規定停車 | 50 | 未知 |
遼A3G*** | 2024-07-04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遼A3G*** | 2024-09-04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遼A3G*** | 2024-10-22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遼A3G*** | 2024-07-08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