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L6M*** | 2024-09-13 |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 50 | 2 |
豫L6M*** | 2024-07-24 |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 50 | 2 |
鄂JFN*** | 2024-12-20 |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 100 | 2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