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J5Z*** | 2024-11-07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鄂J5Z*** | 2024-12-12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