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條款是否適用農用車輛
眾所周知,機動車輛都要投保“交強險”,有的還投保了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以下簡稱為“三責險”)。但是,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作為保險合同的合約一方,享有“責任免除”的權利。因此,在機動車輛保險合同中。列出了許多“免責條款”(又稱為“除外條款”),它是指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保險公司可以不負賠償責任,并不是機動車無論哪種情況致人傷亡或者財產損失,都能夠從保險公司得到賠償。
現在的問題是,保險公司經常搬出免責條款這一厚重的“擋箭牌”,致使農機用戶的索賠要求累累受阻。面對這個難題,農機用戶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在過去,機動車輛保險從業人員常常夸大交強險對用戶有利的一面,而對免責條款諱莫如深。事實上,車險條款非常晦澀。免責規定中的“玄機”頗多,非專業人士難以理解,等到投保人索賠時,保險公司就說“這個不行,那個不對”,免責條款往往成為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撒手锏”。任何保險合同得以成立和執行的關鍵都是誠信。無論哪種免責條款,保險公司都有責任將免責條款的具體內容明確告知投保人,而且應當是事先言明。
2009年10月我國新修訂了《保險法》,該法首次規定了保險公司對責任免除條款履行說明義務的具體要求和形式。對于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公司責任的條款,保險公司在訂立合同時就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做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做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
有的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不明顯的位置、以非明顯方式對責任免除條款進行所謂的“提示”,實在過于簡單。不顯眼的提示無法達到新《保險法》的要求。雖然新《保險法》沒有明確規定“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衡量標準,但是一般認為,保險公司的“提示”應當達到如下社會公認的標準,方可視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①提示應置于保險合同的明顯位置;②保險合同中免責提示的字體必須明顯大于其周嗣文字的字體;③提示應當說明保險條款免責部分的具體內容;④保險條款中的免責條款文字應當加大、加黑印刷,以引起投保人的特別注意。
免責前提是“風險增加”
在過去相當長的時期里,農機用戶對于保險公司的“免責條款”采取被動接受的態度。因為他們勢單力薄,處于弱勢地位。但是,不妨加以考究,為什么要訂立名目繁多的“免責條款”,免責條款的精髓是什么?保險公司的“免責條款”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嗎?細心的用戶會發現,在保險合同中被列為“免責條款”的。是那些會增加發生交通事故風險的情況。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換句話說,只有無端增加了風險,才可以免責;若沒有增加風險,即使有條款規定,也不能夠免責。請看下面幾個人民法院的判例。
案例一
(1)無證駕駛并肇事逃逸,保險公司也要賠償。李女士購買了輛面包車用于日常生活,并投保了一家財產保險公司。其丈夫王某駕駛該車發生交通事故,將一路人撞死,王某棄車逃逸,但終被抓獲。經交警認定,王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并查出其駕駛證已經過期,屬無證駕駛。后來法院以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3年有期徒刑,并且經過法院調解,李女上賠付了死者家屬近50萬元。在丈夫入獄期間,李女士向投保的保險公司索賠,但是保險公司以王某無證駕駛、棄車逃逸為理由拒絕賠償。李女士無奈將保險公司告上法院,并聘請了律師為其代理人。在庭審中,雙方爭辯的焦點是:王某無證駕駛并肇事后逃逸,保險公司能不能拒賠?保險公司代理人認為。由于王某無證駕駛,致使投保的機動車輛風險增加,根據《保險法》的相關規定,李女士應當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可以拒保或者提高保險費。原告代理人辯稱,王某的駕駛證雖然已經過期,但是駕駛的仍然是原來那輛車,他具有幾年駕駛該車的技能,并沒有增加行車的風險程度。既然沒有增加風險,按照我國保險法的基本法理,保險公司拒賠是不合理的。保險公司又認為,根據機動車保險條款的規定。交通肇事后逃逸,逃跑方承擔全部責任。原告代理人辯稱,本案正因為肇事逃逸,才使王某承擔了全部事故責任。法律之所以做此規定,是因為肇事逃逸可能破壞事故現場。導致事故責任無法認定。但是,王某是“棄車逃跑”,而不是“駕車逃逸”,肇事車輛還在現場原位,事故現場沒有被破壞,事故責任已經認定清楚,所以手某逃跑并沒有增加保險公司的責任,而且王某的逃跑行為已經受到較重的法律制裁(判刑3年),因此不能也不應當再增加王某的民事責任。原告代理人特別指出,簽訂保險合同時,保險公司有義務向投保人說明和解釋免責條款的具體內容,否則免責條款不產生法律效力。既然保險公司無法舉證證明已經向投保人告知免責條款的內容,因此:“無證駕駛或肇事后逃逸,保險公司拒賠”的免責條款對當事人不發生法律效力。最后,一審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判決保險公司賠償原告40余萬元。保險公司不服,提出上訴,二審人民法院維持了原判。
案例二
(2)合同未辦批改手續,免責理由不能成立。謝某有一輛變型拖拉機,已經向保險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責任保險。此后謝某將該車轉讓給郭某,但是未辦理保險合同批改手續。有一天(在保險合同有效期之內),郭某駕駛該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一行人重傷,傷者提出訴訟。除“交強險”部分外,郭某被判決賠償傷者各項損失共1.2萬元。郭某賠償以后,向財產保險公司索賠,遭到拒絕,于是郭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庭審認為,郭某具有駕駛該型車輛的駕駛證和全部技能,轉讓被保險車輛并未導致危險程度明顯增加,依照《保險法》的規定,原告可以承繼被保險人謝某的權利義務,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被告保險公司未上訴,并且履行了賠償義務。
看了上面2個法院判例,投保用戶應該有所啟示。總而言之。投保了交強險的車主需要詳細了解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并依據新《保險法》的精神,索賠時據理力爭,千萬不能太老實。
-
在這方面,法律未有明確規定,但行業內對于超過3個月未售出的車輛被定義為庫存車。就連進口車也需經過6個月或...[詳細]
-
根據相關政策規定,注冊過滴滴的私家車必須購買營運險才能合法運營。這意味著如果你選擇不購買相應的保險,...[詳細]
-
在考慮購買曾經涉及致命事故的汽車時,需審慎權衡其中利弊。這類車輛往往存在著諸多安全隱患和潛在問題,需...[詳細]
-
當車主忽視了按時繳納車船稅,所面臨的問題早已悄悄逼近。對于那些忽略車船稅繳納的車輛,年審始終是一個不...[詳細]
-
純電車、混合動力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車之間的區別。 1. 純電車(BEV): - **描述**:純電車是指依靠充電獲...[詳細]
-
在當下,對于購車選擇,是選購電動車還是傳統燃油車值得深思。就經濟角度而言,燃油車在續航能力上有著明顯...[詳細]
-
當代交通工具的更新換代,讓購買一輛全新車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環。然而,除了挑選心儀的座駕外,新...[詳細]
-
從經濟角度來看,新能源汽車在使用成本上表現更為出色。相較于傳統燃油車的燃料費用,新能源車的電力費用更...[詳細]
-
油電混合車作為技術先進的產物,融合了電能與燃料,通過電池及發電機提供動力,在啟動和加速時節約燃料。相...[詳細]
-
汽車保險在發生事故后,對商業保險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根據保險出險情況,商業保險第二年的費用會有所調整...[詳細]
-
一般而言,在距離保險到期一個月內進行續保是最為明智的選擇。這個時候不僅可以享受到各種折扣和優惠,還可...[詳細]
-
首當其沖的是第三者責任險,這種保險覆蓋了他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賠償,確保在發生交通事故時能夠承擔責任...[詳細]
-
在性質上,座位險被歸類為責任保險,只有本車的駕駛員導致事故才能獲得賠償;而駕乘險則屬于意外險,無論責...[詳細]
-
在選擇購買汽車時,人們經常陷入選擇純電車和插電混動車之間的困境。從環保性、維護成本和日常使用便利性等...[詳細]
- 樹立全球品質車標桿,比亞迪海鷗歐洲15國市場同步上市
- 中國一汽奔騰悅意電混之夜暨奔騰悅意07全球上市
- 華系MPV頭把交椅·傳祺向往M8乾崑系列上市發布會
- 比亞迪領跑 4 月智駕車型銷量榜,全民智駕戰略成效顯著
- 比亞迪海洋網限時一口價,10款智駕版車型5.58萬起
- “國家隊”下場卷AI,2025款eπ007上市還能這么玩?
- 貨車鑰匙丟了最簡單處理
- 車鑰匙鎖在車里怎么辦小技巧
- 菱智家族榮耀盛典開啟116萬奮斗者榮耀新征程
- 鑰匙不在車上車子還能開走嗎
- 喝一口啤酒一個小時能吹出酒駕么?
- etc扣費記錄在哪里查詢
- etc裝在車上哪個位置最佳
- 學手動擋車學費多少錢
- c1駕駛證10年到期換證需要體檢嗎
- 車齡12年車還能跑高速嗎?你好
- 幾萬塊錢買什么二手車好
- 儀表紅色三角形一個感嘆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