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違法。驗車的時候就會被查處的。除非你想別的辦法。你改沒改,交警一聽就知道,就看是否愛管你了。有的城市比如珠海杭州廣州就開展過整頓治理的。而且對你個人也沒什么好處。第一,噪聲對自己長期駕駛造成困擾,可能導致生理上的疾病;第二,擾民,社會公德底線問題…所以還是不建議改。犯不上為那么點兒小玩意的改動一上街就提心吊膽吧。鏈接—相關鏈接:1、機動車非法改裝的范圍:除公安部102號令第16條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除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后防撞裝置;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不予辦理變更登記的三種情形之外。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允許擅自改裝機動車底盤、輪胎、車身、車燈、引擎、變速器、排氣系統的行為均為非法改裝。改裝車的主要部位:(1)底盤:包括避震器、剎車鋼喉、輪圈、前頂吧、后頂吧、前底架、后底架、排氣管加粗、加大排氣量、提升動力等。(2)車身:顏色、尾翼、擾流板、升天窗等。(3)車燈:疝氣大燈、貼膜、增加射燈等。(4)輪胎:加大加寬。(5)引擎:氣路、油路、電路三方面提升發動機性能。(6)車牌:旋轉式車牌(一真一假)。(7)車標:更換車標。2、機動車非法改裝的直觀界定標準:(1)、改裝后的機動車外觀形狀明顯與機動車行駛證上的標準照片不相符(如:車身顏色、車身尾部加裝尾翼、車身底裙大包圍、排氣管加粗、輪胎明顯加寬加大、增設天窗、增設行李架等);(2)、改裝后機動車在急加速時噪音明顯過大;(3)、增加渦輪增壓裝置(打開機關蓋在進氣或排氣處明顯增加格外裝置);(4)、車身加固(打開機關蓋就可看到增加的拉橫梁);(5)、剎車系統(改動剎車盤、增大剎車泵);(6)、改變懸掛(車身的高度與行駛證記載的數據不符);(7)、改裝車輛前大燈(霧燈改成前大燈、增加前大燈的數量、增加LED裝飾燈);(8)、擅自改變機動車標識;(9)、摩托車改裝消音器,擅自安裝彩燈、后座后部安裝音響;(10)、機動車核定載客座位與機動車行駛證登記的載客人數不符。
耗油量是由發動機的運行狀態決定的;排氣管里不點火,肯定不耗油;排氣管加大,會使發動機排氣更加暢順;排氣管加大加多后,發動機排氣阻力減小,更能發揮發動機的效率。江都雙仙提供參考
不可以,這是一定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