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D7*** | 2024-10-17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浙AD7*** | 2024-07-10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