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A·9***2 | 2024-12-20 | 不按規定停車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