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A·5***F | 2024-08-09 | 不按規定倒車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