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39*** | 2024-12-1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 20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