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G62*** | 2024-11-21 | 超載30%以下 | 30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