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A·8***H | 2024-08-0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線指示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