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16*** | 2024-07-1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浙A16*** | 2024-11-0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