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B59*** | 2024-07-07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車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遼B59*** | 2024-09-06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車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