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A·3***H | 2024-11-2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線指示的 | 100 | 未知 |
豫A·3***H | 2024-10-2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線指示的 | 100 | 未知 |
豫A9N*** | 2024-12-17 | 未帶駕駛證 | 50 | 1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