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A·2***8 | 2024-09-29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 50 | 未知 |
豫D·R***0 | 2024-08-10 | 變更車道影響其他車輛行駛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