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A·3***A | 2024-10-30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 200 | 未知 |
豫A·3***9 | 2024-10-15 | 逆向行駛 | 200 | 未知 |
粵S58*** | 2024-11-16 |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 200 | 3 |
豫ATC*** | 2024-12-24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50 | 2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