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A·X***8 | 2024-11-21 | 不按規定停車 | 200 | 未知 |
豫A·7***0 | 2024-09-03 | 不按規定停車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