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A·6***1 | 2024-07-0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未知 |
京A·6***1 | 2024-09-1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