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BD5*** | 2024-08-15 | 在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掉頭的 | 150 | 未知 |
遼B32*** | 2024-11-19 | 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