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D95*** | 2024-07-13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