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A·3***6 | 2024-10-28 | 不按規定停車 | 200 | 未知 |
豫A·6***V | 2024-11-18 | 不按規定停車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