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CB0*** | 2024-10-11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粵D7Z*** | 2024-10-30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