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BMJ*** | 2024-10-19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15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多少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