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DG7*** | 2024-08-05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粵VE4*** | 2024-08-3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