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F80*** | 2024-09-23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滬H27*** | 2024-10-11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