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A·6***3 | 2024-11-2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線指示的 | 100 | 未知 |
豫A·9***Y | 2024-12-06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