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A80*** | 2024-06-28 | 不按規定停車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