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A·C***1 | 2024-07-1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線指示的 | 100 | 未知 |
豫A80*** | 2024-10-30 | 不按規定停車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