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MF0*** | 2024-10-14 | 不按規定停車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