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D69*** | 2024-08-10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蘇D69*** | 2024-07-09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蘇D7L*** | 2024-12-04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蘇DXH*** | 2024-07-19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蘇D60*** | 2024-12-15 |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 50 | 2 |
蘇D89*** | 2024-12-06 |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 50 | 2 |
蘇D89*** | 2024-07-20 |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 50 | 2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