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蒙L·E***2 | 2024-10-07 |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 | 100 | 未知 |
蒙L·E***2 | 2024-09-22 |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 | 100 | 未知 |
蒙LT9*** | 2024-12-22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蒙LT9*** | 2024-10-06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蒙LT9*** | 2024-09-17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蒙LT9*** | 2024-07-16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蒙Lk5*** | 2024-08-16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蒙L·N***1 | 2024-11-03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200 | 未知 |
蒙L·M***8 | 2024-07-05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