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G0A*** | 2024-09-16 |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遼GHS*** | 2024-07-22 | 在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掉頭的 | 150 | 未知 |
遼GMG*** | 2024-10-17 |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