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C87*** | 2024-12-0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