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5***5 | 2024-09-26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