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AAW*** | 2024-12-17 |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僅限電子警察使用)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