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C·B***2 | 2024-11-2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