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U1*** | 2024-10-05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