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F1T*** | 2024-09-28 | 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