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S·5***5 | 2024-07-0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吹降臄z像抓拍監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