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K17*** | 2024-12-0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50 | 3 |
遼A·6***R | 2024-08-0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