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C31*** | 2024-07-1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