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DM1*** | 2024-07-09 |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浙DM1*** | 2024-12-13 |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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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