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N·8***2 | 2024-08-2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多少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