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DQ3*** | 2024-10-1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滬DQ3*** | 2024-11-0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