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A·0***W | 2024-12-08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fā)現“閃”了一下,別理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fā)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